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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中南世纪城交房,引发低首付风险问题曝光。

发表于2014-10-13

听说这事闹的挺大, 意思是当时低首付卖房造假合同单价比实际成交价高出好多,交房时多出的面积要按照合同价来缴纳,业主不满曝光:

 

在2012年中南推出低首付活动(低首付就是:实际成交价6000元/平,但是开票价是9200元/平,这样客户就可以几乎,其余的钱都由开发商替客户向其指定银行办理贷款,从而达到销售的目的)。购买了中南世纪御锦城的期房,签合同时开发商为了规避法律纠纷,也为了规避万一牵涉退房纠纷时,客户也混蛋到要求其以合同价退房的可能风险…开发商让参加低首付的业主签订了一份优惠协议:证明其销售时优惠了高开票和实际成交价之间的差价,优惠协议仅开发商单方持有(可见开发商是多么的狡诈)。

 

合同约定2014年8月底交房,气愤的是今年8月15日我们收到交房通知时,发现开发商居然要以高开价结算超出合同约定面积的部分,而非实际成交价格结算(也就是多出来的面积原本6000/平米的房子, 要按9200/平米结算)首先低首付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手段,其中猫腻只有开发商和放贷银行明了。我们作为消费者心想只要银行同意放贷,我们也有能力每月去偿还贷款的情况下,开发商按期按质交房,业主也按时按点还贷,大家遵循各自的义务也就相安无事......没成想低买高开的手法已造成我们要多承担办理产权时的契税,更没想到开发商还无耻到多出面积要以高开价让业主买单。

发表于2014-10-13

收益越大风险越大

发表于2014-10-13

不是白占的啊

发表于2014-10-13

低首付风险肯定有,到时候被抓住了还是要扒一层皮

发表于2014-10-13

这下要是5个平米,交不少钱哪

发表于2014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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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4-10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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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4-10-13

想占开发商的是很难的

发表于2014-10-13

一个平方多3000元,胆子很肥啊

发表于2014-10-13

贪就要想到后果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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